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15年威海市环翠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等条件;
(五)应聘人员最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其中,3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4月16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各岗位年龄要求见《2015年威海市环翠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缴费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4月22日16:00。
报名网站: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hrsks.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名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查询: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办理缴费手续。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威海市环翠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下同,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人员缴费后,于2015年5月19日上午9:00-5月23日开考前半小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之日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见报考指南)到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威海市胶州路7号707室)办理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紧缺专业岗位或乡镇事业单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报名不足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根据招聘单位需求,经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调剂到其他岗位。取消、核减和调剂的招聘计划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等方式,下同)的报名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须按环翠区政务网(www.huancui.gov.cn)公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威海市环翠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机构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需出具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对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暂不开具,但须在考察体检前提供。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取得面试资格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岗位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各岗位笔试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人数或比例详见《岗位计划表》)。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试讲等方式进行, 具体岗位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计划表》。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环翠区政务网站公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缴纳。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教育类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试讲和专业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设定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四、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除特殊情况经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在考察体检前未能按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应聘人员拒绝选择职位的,按自动弃权处理。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环翠区属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信息发布网站: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dwh.lss.gov.cn)
环翠区政务网(www.huancui.gov.cn)
报名、表格打印及技术支持网站:
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hrsks.gov.cn)
请考生及时关注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表:2015年威海市环翠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联系电话:
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31-523397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0631- 5226025
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组织部 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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