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我县文化旅游事业,按照《宝丰县企事业单位聘用专业技术服务岗位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相关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为宝丰县旅游局、宝丰县文广局下属、宝丰县科技局下属等公开招聘讲解员28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数量 |
学历 |
备 注 |
01 |
旅游局 |
讲解员 |
10 |
大专以上 |
导游证加3分 |
02 |
科技局下属 |
讲解员 |
8 |
大专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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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文广局下属 |
讲解员 |
10 |
大专以上 |
有讲解员证或文物、博物馆及历史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加3分(分数不叠加)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平顶山市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普通话标准、形象气质佳,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及所学专业、学历符合应聘职位的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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