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河源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河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站招聘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河源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成立于2010年,是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任务是开展城镇发展战略课题研究以及重大项目可行性和一般项目的前期规划研究;组织规划项目的编制工作;研究城镇化和城市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拟订城市规划政策和技术标准。
(二)河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站是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承担河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任务。
二、招聘岗位、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
单位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河源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
地理环境资源专业(专技岗位十二级) |
1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地理环境资源专业。 |
城市规划专业(专技岗位十二级) |
1 |
全日制本科学历,城市规划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具有2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
土木工程专业(专技岗位十二级) |
1 |
全日制本科学历,土木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具有2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专技岗位十二级) |
1 |
全日制本科学历,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建筑类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称职,具有2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
河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站 |
土木工程专业(专技岗位十二级) |
2 |
全日制本科学历,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工程检测工程师称职,具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测资格(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员证),具有2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2.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4.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到公告截止时间止。
(二)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到公告截止时间止。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0日—12日。
报名地点: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事科(地址:河源市新市区沿江东路规划建设大厦505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张,填写并递交报名登记表(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领取准考证。每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和范围、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笔试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实施,其中笔试命题和评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实施。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题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命制。面试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实施。
(三)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考试人数确定。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考试成绩笔试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要求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办法按照省相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最终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
(二)咨询、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829798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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