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2013年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13-03-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强化人才引领,推动转型升级,实现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三门峡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崤函人才计划",用5年时间,通过市县联动,面向国内外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00名,专业技术关键人才1000名,各类急需紧缺人才10000名。现结合全市人才需求情况,发布2013年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全年计划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25名,专业技术关键人才230名,各类急需紧缺人才3000名(详情见附件一《三门峡市2013年人才需求目录》)。
  二、引进办法
  人才引进采取招聘、调动、特聘、合作等形式,各类优秀人才可长期到三门峡工作,也可提供短期服务。有意向到我市工作的各类优秀人才可登录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smx.hrss.gov.cn),查询《三门峡市2013年人才需求目录》,下载报名表格,与需求企业及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附后),并提供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质证明,以及反映个人能力、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一)有意向来我市创新创业的各类领军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及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或正高级职称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可与需求企业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洽谈有关事宜。
  (二)有意向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各类优秀人才,须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有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引进。具体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请关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三)有意向到我市企业工作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及有意开展技术、项目合作的各类人才,须与企业联系,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或项目合作协议。
  三、主要优惠政策
  引进的各类人才均可享受住房补贴、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人事代理、职称评定等优惠政策。
  (一)经过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经审批,不受编制限制,可实行特岗特聘。
  2.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办公条件和科研、项目、教学启动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助手和交通、通信工具。
  3.提供80-150平方米的住房,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家补助;首次购买房屋、车辆的,房产契税、车辆购置税给予全额补贴。
  4.给予10万-1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3年内发放岗位津贴每月500-5000元。
  (二)对经认定的自主创业人员,最高享受200万元的担保贷款、100%的贴息贷款,或最高按收益额的50%给予奖励。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三门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方式:
  三门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398-2928298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8-2866039
  义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8-2200236
  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8-4812257
  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8-2953800
  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8-3833692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8-8864903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8-787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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