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者须是中共党员 2015年全省计划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178名(见附表),其中:普通高校2015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118名(不含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60名。
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服从组织分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习成绩优良,按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在校期间须获得过院系及以上奖励或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截至2015年6月30日,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不超过25周岁,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等。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山西省2013年及以前选聘,表现优秀、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服从组织分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山西省户籍、服务地在山西省或山西省生源;截至2015年6月30日,年龄不超过30周岁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相应地区。
报名先要经组织推荐报名先要经过组织推荐。应届毕业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院(系)党组织按照选调条件和个人表现情况,向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出推荐对象。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由服务项目所在的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按照选调条件和个人表现情况确定推荐对象。
经推荐的考生可在3月20日9时至3月27日17时,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最低服务期限3年省人社厅强调,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后续环节放弃的,以及接到正式确定为选调生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选调生在所录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安排到县级机关的应届毕业生,录用后安排到乡镇(街道)农村(社区)锻炼2年,具体承担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工作。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按同级后备干部管理,进行重点培养,条件成熟的可优先或破格使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市委组织部初审,报山西省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取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