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挑战杯”平顶山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20文章来源:旅游与规划学院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第二届“挑战杯”平顶山学院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动实施“科教兴豫”战略,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激励我校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实践,培养科技创新精神,提高自身素质,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动学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较高层次上展示我校的育人成果,推进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深入开展,按照团省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科协、省学联文件精神,团委、科研处、教务处、学生处决定举办平顶山学院第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

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籍学生。

二、评审方式

成立校、院(系)两级评审委员会,以作品的科学性、创新性、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通过作品的内容和形式进行评定。

三、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校领导、团委、科研处、教务处、学生处领导和各院(系)系领导参加的指导委员会,决定竞赛活动的重大事项,审查参赛、参展作品资格,协商评议评审规则。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团委,刘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院(系)要在校指导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组织、发动、作品申报和筛选工作。

2、认真组织初评。各院(系)要专门安排指导教师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确保申报作品质量,于2009315前报送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四、广泛动员,扩大宣传

各院(系)要采取具体措施,在学生中广泛动员和大力宣传,进一步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覆盖面,搞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在全校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推动我校学生科技活动的进一步发展。

附件:1、第二届“挑战杯”平顶山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指导委员会名单

2、第二届 “挑战杯”平顶山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共青团平顶山学院委员会              平顶山学院科研外事处

 

       

 

平顶山学院教务处                   平顶山学院学生处

 

 

20081025

 

 

 

 

 

 

 

 

 

 

 

主题词:挑战杯 大学生 学术科技作品 竞赛 通知

共青团平顶山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081025

 [共印40]

附件1

 

第二届“挑战杯”平顶山学院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指导委员会名单

 

主 任:窦效民

副主任:罗士喜  张清廉  闫天德

委 员: (以姓氏笔画为 序)       

于长立  王玉娟   王冠波        李永新  李志华   李宏亭

李松田  李建民   李新建  沈义良  张庆元  张炳臣  杨宏亮

单满菊  徐炳耀   袁桂娥  曹子建  腊月梅  薛喜昌

办公室主任:     斐(兼)

附件
2

     第二届“挑战杯”平顶山学院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一、基本宗旨

举办第二届“挑战杯”平顶山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的主要目的,在于激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实践,培养科技创新精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在较高层次上展示育人成果,全面活跃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实施“科教兴豫”战略。本届“挑战杯”竞赛活动的主题是:崇尚科学、追求真知、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共分四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创作;小发明创造;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类社会调查报告与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其中科技创作类指高新技术作品,小发明创造类指对生产技术有较大改进或为社会生活带来较大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三、竞赛方式

竞赛采取初评、终审、决赛三级赛制方式。

1、初评。初评由各院()组织实施。各院(系)按照竞赛章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学生申报自然科学学术论文、科技制作、小发明创造、社会调查报告与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四类作品参赛,并对学生的参赛资格和作品申报条件进行审查确认,聘请专家进行初评工作,筛选出参加全校预审的作品,指导学生正确填写申报书。

2、终审。成立学校竞赛活动评审委员会,按照竞赛章程规定的评判标准,通过作品资格和形式进行审查,筛选出通过初评的50%左右的参赛作品进入终审决赛。

3、终审决赛。评审委员会推荐通过预审的一定比例的四类作品参加展评,并接受评委问辩,最后评定作品终审成绩。其中,科技制作类、小发明创造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参展。在竞赛终审决赛阶段,同时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展览活动

四、名额分配

各院(系)推荐参加全校竞赛作品的名额按照在校学生规模分配。在校学生数1000人以上的每类作品限报1015件;5001000人的每类作品限报610件;500人以下的每类作品限报46件。

五、奖励方式

评审委员会按照竞赛章程规定的设奖等级的比例评定出参赛作品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奖励获奖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以作品获奖数为基础,按照竞赛章程规定的计分办法,以院(系)为单位累计团体总分,对总分排名前三名的院(系)进行表彰,“挑战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院(系),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奖励参赛组织工作先进的院(系)。

六、时间安排

1、各院(系)于2009311前将本院(系)通过初审的优秀作品制成展板,东校区放在化学楼前,西校区放于一、三号教学楼院内,指导委员会将进行检查。

2、各院(系)2009315前将通过初评的作品报团委。

3200931625日校评审委员会将对上报作品进行终审和终审决赛。

4、通过终审决赛的优秀作品将上报河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指导委员会,代表我校参加第七届“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七、作品要求

品须为打印件,论文、社会调查报告的题目为3号楷体字,内容为4号楷体字,打印在A4纸上,一式四份;科技制作和小发明创造作品必须提供文字说明、图片资料及实体(或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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