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系“自强之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09-03-19文章来源:旅游与规划学院 浏览次数:

环境与地理科学系“自强之星”奖学金是为奖励我系家境贫困、自强不息、勇于拼搏、锐意进取的优秀学生,号召更多的同学树立远大的理想,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这些资金是由我系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获得同学及热心教育事业的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的。结合我系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奖励对象为我系具备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经济上确有困难,且生活俭朴。

2、道德品质好,能模范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发生;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德育品德良好。

3、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本学年至少获得一次奖学金,积极参与各项院系举办的活动,取得多项荣誉证书,且无课程考核不及格现象。

二、评选比例及金额

1、每学年评选一次,每班评选1人。

2、奖学金获得者按每人200元进行奖励,并颁发奖励证书,在每年春节前考前动员和表彰大会上发放。

三、评定程序

1  该项奖学金评选程序与各优秀学生奖项评定的有关规定相同。

2  获该项奖学金的学生仍可参与其它奖项的评选。

3  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写出申请,上交事迹材料,经班级团支部、班委民主评议,各年级辅导员推荐、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填写《环境与地理科学系“自强之星”奖学金申报表》,报系党总支审批。

四、其他

1、已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与“自强之星”奖学金的评比。

2、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或用奖金请客等行为,将撤消其所得荣誉,追回已发的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3、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环境与地理科学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环境与地理科学系

20081128

 

环境与地理科学系“自强之星”奖学金申报表

   2008  )年度

姓 名

 

年级专业

 

    

本年度综合测评成绩

和班级名次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本年度获奖情况

 

 

 

 

 

 

 

班长、团支书签字: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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