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地理科学系“自强之星”奖学金是为奖励我系家境贫困、自强不息、勇于拼搏、锐意进取的优秀学生,号召更多的同学树立远大的理想,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这些资金是由我系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获得同学及热心教育事业的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的。结合我系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奖励对象为我系具备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经济上确有困难,且生活俭朴。
2、道德品质好,能模范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发生;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德育品德良好。
3、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本学年至少获得一次奖学金,积极参与各项院系举办的活动,取得多项荣誉证书,且无课程考核不及格现象。
二、评选比例及金额
1、每学年评选一次,每班评选1人。
2、奖学金获得者按每人200元进行奖励,并颁发奖励证书,在每年春节前考前动员和表彰大会上发放。
三、评定程序
1、 该项奖学金评选程序与各优秀学生奖项评定的有关规定相同。
2、 获该项奖学金的学生仍可参与其它奖项的评选。
3、 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写出申请,上交事迹材料,经班级团支部、班委民主评议,各年级辅导员推荐、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填写《环境与地理科学系“自强之星”奖学金申报表》,报系党总支审批。
四、其他
1、已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与“自强之星”奖学金的评比。
2、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或用奖金请客等行为,将撤消其所得荣誉,追回已发的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3、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环境与地理科学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环境与地理科学系
2008年11月28日
环境与地理科学系“自强之星”奖学金申报表
( 2008 )年度
姓 名 | | 年级专业 | | 照 片 |
本年度综合测评成绩 和班级名次 | 第一学期 | 第二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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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获奖情况 | |
主 要 事 迹 | |
班 级 意 见 | 班长、团支书签字: 年 月 日 | 系 党 总 支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