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学位认证说明

发布时间:2015-09-29文章来源:旅游与规划学院 浏览次数:

学历学位认证可依次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学历认证(省内、省外)

二、学位认证(省内)

三、学位认证(省外)

    

下面,按照以上三种类型逐一说明:

一、学历认证(省内、省外)

登录http://www.hnbys.gov.cn/xlrz2/index2-4.html可查阅学历认证方法。省内、外的学历都可以通过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一)学历认证受理范围

八十年代以后的国内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都能受理。认证范围为: 
1.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2.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4.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5.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6.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 
7.军队院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8.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二)所需材料(分地方院校毕业证书和军队院校毕业证书两大类)

第一类:认证地方院校毕业证书需要提交的材料总类为:
①填写完整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院校档案馆提供的加盖学校红章的毕业院校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录取审批表不受理缩印件)(查看图示)
③毕业院校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需留下院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查看图示)
④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红章(查看图示)
⑤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按学历证书类型区分,认证所需材料为:
(一)认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1.毕业时间在1991年之前(包括1991年)的普通全日制证书提供:①②③。
2.毕业时间在1991年之后的普通全日制证书提供:①。如受理后教育部通知提供补充材料,在提供材料①的基础上,会电话或短信通知提供:②③。
(二)认证成人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1.入学时间在1985年之前(包括1985年)成人毕业证书需提供:①③④。
2.入学时间在1986年及1986年之后,毕业时间在1991年之前(包括1991年)的成人毕业证书需提供:①②③。
3.毕业时间在1991年之后的成人毕业证书提供:①。如受理后教育部通知提供补充材料,在提供材料①的基础上,会电话或短信通知补充提供:②③。
4.成人教育(包括网络教育、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专科起点本科的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同时需对专科进行学历认证,专科学历所需认证材料请根据证书情况按要求准备。(注:如专科已经受理认证,可持专科认证报告复印件受理本科。) 
(三)认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1.2001年12月之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
2.卫星电视师范类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④或①⑤。
3.2001年12月之后(包括2001年12月)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
4.2001年12月之后(包括2001年12月)取得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同时需对专科进行学历认证,专科学历所需认证材料请根据证书情况按要求准备。(注:如专科已经受理认证,可持专科认证报告复印件受理本科。)
(四)认证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
第二类:认证军队院校毕业证书需要提交的材料总类为:
⑥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证书持有人未转业: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持有人已转业:提供转业证或复员证(如没有转业证或复员证,需提供转业审批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⑧2000年及以前毕业:学校训练部证明原件。若学校撤并,可用学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复印件代替。 2000年后毕业:学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复印件。
⑨入伍批准书或入伍登记表(共4页)复印件。
⑩入学批准书(共4页)或参军登记表复印件。
(五)认证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按学历证书类型区分,认证所需材料为:
1.入学期间无军籍毕业证书
入学期间无军籍的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在办理认证时,需提供材料⑥。入学期间无军籍的研究生学历不予受理 。
2.入学期间有军籍毕业证书
入学期间有军籍学员的毕业证书(含在校期间退伍的人员)认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普通类毕业生(证书内芯底色为红色,穿军装)需提供材料⑥⑦⑧⑨⑩。
(2)成人类毕业生(证书内芯底色为绿色,穿军装)需提供材料⑥⑦⑧⑨专科起点本科的毕业证书,同时需对专科进行学历认证,专科学历所需认证材料请根据证书情况按要求准备。 
★ 办理军队院校毕业证书认证提示:
1.补充材料中除训练部证明在原学校出具外,其他均在档案内。
2.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补充提供士兵入学批准书。 
3.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补充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

(三)认证周期

1.河南省内高校颁发的毕业证书认证时长一般为20个工作日以内(受理当天,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工作日)。
2.河南省外高校1991年后颁发的毕业证书认证时长一般为20个工作日左右,如遇证书信息与学校上报数据不符等特殊情况进入核查状态,则认证时间不做保证。
3.河南省外高校1991年以前颁发的毕业证书由于认证程序繁琐,无法确定出结果日期,请申请人慎重办理。
4.军队院校毕业证书受理认证,认证时间周期较长,完成时间预计三个月或以上。

(四)认证流程

 

 

 

 

(五)申请表下载并填写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

 

郑重声明: 

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受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

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委托,经河南省教育厅同意,负责开

展河南省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工作。

http://www.chsi.com.cn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与查询高

等教育学历信息的网站。 

 

 

重要: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认证时间:认证结果20个工作日完成,如遇特殊情况认证时间会相应延长(受理当天,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工作日)。

学历认证结果领取

□ 自取(20个工作日后凭发票原件到中心领取认证结果)

□ 国内特快专递(代邮局收取22元/封,认证结果随出随寄,较自取方式安全、方便、快捷。可记下EMS号到邮局网站查询邮寄进度http://www.ems.com.cn 

●学历认证进度查询

受理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进度(http://www.chsi.com.cn/xlrz )

 

请认真填写以下信息

1申请人姓名:                     手机号码:                                 

2、学历基本信息:(请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内容详细填写,保证填写内容真实无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层次

□专科    □本科    □硕士    □博士

学历类型

□普通教育     □成人教育    □自学考试

□网络教育     □研 究 生    其他        

院校所在省份

 

院校名称

 

专业名称

 

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

 

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号码

 

★ 学历认证办理流程、学历认证申请表下载及有关注意事项请登陆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学历认证频道查看。网址:http://www.hnbys.gov.cn/xlrz/index2.html

(六)注意事项(必看)

1.申请学历认证必须持所需材料到本中心办理(可代办)。不接受传真件、邮寄件认证业务申请。
2.如遇毕业证书遗失或毁损、涂改,需到毕业院校补发(或换发)《毕业证明书》,携带毕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办理,复印件要求为A4大小。
3.如遇毕业证书遗失,需到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查看图示),携带, 毕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前来办理,特殊情况需要按照前述“所需材料”的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4.如遇毕业证书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不符的,请根据认证过程中短信通知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红章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查看图示)
5."湖北自考毕业证书"申请学历认证,请与"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我中心暂不受理;
6.学历认证申请人如遇电话通知提交补充材料,请于接到通知起2个月内提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提交材料。

(七)认证进度查询

方法1:通过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官方微信(微信号:hnsbys),查询认证进度。
方法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上查询系统(点击进入)

(七)认证领取

1.关注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官方微信(微信号:hnsbys),可查询认证进度。也可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2.当查询学历认证完成后,选择认证结果自取者,凭学历认证发票原件领取认证结果。
3.当查询学历认证完成后,选择认证结果邮寄者,可通过EMS号到邮局网站查询邮寄进度(http://www.ems.com.cn)。

(八)复议申请

1.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异议,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到认证办理地点提出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原件,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学籍证明(写上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3.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份的自考办证明和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4.军校毕业学历申请复议,请自行先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新生学籍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10-66826246)
5.复议不再收取认证费用,如需邮寄复议结果,需另行支付邮费。 

(九)地址及联系方式

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金水东路与农业路交叉口中原出版传媒集团南楼2楼),邮编:450016,联系电话:0371-65796015、87519638 

 

 

 

 

 

二、学位认证(省内)

登录http://xwb.haedu.gov.cn/2013/12/06/1386332676260.html可查阅在省内高校获得学位的认证方法,在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认证。

学位认证工作指南(2013年12月更新)

2013-12-06 20:22:18 【浏览字号:  】 来源: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学位认证工作指南

(2013年12月更新)

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省内学位授予单位授予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的认证工作,认证办法如下:

申请认证2003年以前(含2003年)授予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一份(可从本网下载,打印或手填均可,下同);

B.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C.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D.《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

E.学位授予单位出具的学位授予证明(一般在学位授予单位的档案馆开具)。

其中,申请认证80年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一本证书的学位证书,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1份;

B.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C.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D.《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

申请认证2004年以后(含2004年)授予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一份;

B.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C.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请注意:申请认证2004年以后授予的成人学士学位证书,需同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本科)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

认证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D区二楼西侧(乘D3、D4电梯到二楼下即到)。

认证时间:每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371—69691299(请在每周四工作时间拨打)。

收费标准:暂不收费。

省内学位认证可以由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携带上述规定的认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学位认证。

申请认证省外(不含港澳台地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颁发的、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可登陆“中国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cn/)进行认证。

附件:下载填写: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2013年11月以后用表)

 

 

 

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

 

全     日     制     教     育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

专业

学习起止年月

学籍号

学历证书号

学位证书号

 

 

 

 

 

 

 

 

 

 

 

 

 

 

 

 

在       职       教       育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

专业

学习起止年月

学习

形式

学籍号

, 学历

证书号

学位证书号

 

 

 

 

 

 

 

 

 

 

 

 

 

 

 

 

 

 

 

 

 

 

 

 

 

 

 

档案中学历、学位材料情况

 

审  意

核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说明:属于学历、学位检查清理范围的人员须填写此表入档;②学位要按学科的门类填写;③学习形式是指函授、夜大、职工大学、电大等;④档案中缺少的和补充的学历、学位材料要在材料情况栏内写明;⑤本人虚假学历、学位表示放弃的应在备注栏内注明。

 

三、学位认证(省外)

省外高校学位认真需要通过中国学位网认证,登陆http://www.cdgdc.edu.cn/,在网上进行学位认证。

(一)认证咨询

在进行网上申请认证之前,请仔细阅读网页上相关内容

 ●电话咨询:010-82379480

   传 真:010-82378718(24小时)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五8:00-11:30 ,13:30-17:00 

(二)步骤流程图。

 

 

(三)网上申请指南

        ●点击认证申请、查询、验证按钮,进入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网页,申请人需自行注册登陆,进入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系统页面;

        ●点击认证申请;  

        ●逐项认真填写网上认证申请单,经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后,所填信息不能再进行任何更改;

        ●如在颁证学校或科研院所下拉菜单中没有您的毕业院校名称,请选择不在列表中,认证处会根据您提供的相关证书扫描件添加学校相关信息并更新您的认证申请;

        ●填写认证信息后,系统将自动给出申请单号,并计算出认证报告费(不含快递费),请牢记申请号;

        ●填写邮寄地址后系统将自动计算出合计费用,点击信息录入完毕,提交申请单

        ●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填写认证信息及上传认证材料,如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注意:每一位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使用同一申请号可进行多个项目的认证申请。

(四)加急服务

如需加急请在网上填写申请人信息时,在“加急类型”下拉菜单中选择“加急(每项加收200元)”经认证处确定可加急后,将会通过手机短信提醒申请人补缴加急费,申请人也可在提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自行登录网站查看状态。

(五)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

  证书类中文认证报告 210元/项(中职及高考、会考、高中在读成绩认证不提供中文认证报告);

  证书类英文认证报告 260元/项;   

  成绩单中文认证报告 260元/项(中职及高考、会考、高中在读成绩认证不提供中文认证报告);

  成绩单英文认证报告 360元/项;

  备份认证报告 50元/项;

  成绩单翻译 300元/项;

  证书翻译 150元/项;

  加急服务 200元/项;

  为保证准确快捷送达,认证报告等材料将通过EMS方式寄送,邮寄费用按EMS实际标准收取。

  认证总费用根据申请人填报的认证项目逐项累计,包括认证报告费、备份报告费、邮寄费等各项费用,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时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合计费用。

  2、缴费方式

  学位认证费用请通过快钱方式缴纳,提交申请后,点击立刻交费,进入快钱支付中心页面,具体付费方式请按快钱支付中心页面提示操作。为避免支付限额的限制,保证认证费用准确、及时支付,建议您使用借记卡网银或信用卡专业版网银支付,费用可在1小时内支付成功。

  注意:

  学位中心收到费用后(部分高中认证需寄送到达书面材料后),认证工作即启动,认证过程中不予退款。

(六)认证进度查询

  凭注册帐号和密码可通过网络查询:

  交费状态(快钱支付后一小时);

  申请单状态(待交费/已交费/审材料中等);

  审核起止时间;

  EMS邮寄单号(根据系统给出的EMS邮寄单号登录www.ems.com.cn,可跟踪查询邮寄详情)。

(七)认证报告验证

  凭账号和密码登陆申请系统,对书面报告进行验证。

附件:20150928105357695769.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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