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与规划学院新闻信息通讯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10-14文章来源:旅游与规划学院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引导舆论、传递信息、沟通联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塑造学院良好形象、使新闻宣传工作上台阶,经研究,我院决定建立新闻信息通讯员队伍。依据校党委的要求及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新闻信息通讯员的产生及管理

学院各教研室、实验室、学生管理队伍和各学生班集体至少确定一名信息通讯员,分别负责新闻稿件的撰写和信息上报工作。为便于管理和开展工作,新闻信息通讯员人选一经确定,原则上一学年内不作变动,因其他原因通讯员人员变动,应及时确定新人选并报办公室备案。新闻信息通讯员在开展新闻信息宣传工作时,由学院办公室负责管理和指导。

二、   新闻信息通讯员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教育、宣传工作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新闻信息宣传工作。

2 具有较强的新闻信息敏感性和采访写作能力,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

3、了解学院基本情况,能够在宣传报道中及时反映学院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方面取得的成绩。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态度端正,吃苦耐劳,能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完成新闻信息报道任务。

三、  新闻信息通讯员的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法律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新闻信息宣传工作纪律,在从事新闻信息宣传时,服从办公室的领导及组织管理,积极参加各种信息宣传活动。

2、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顾全大局,坚持以正面报道和正面引导为主,努力维护学院的良好形象。

3、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采编,保证稿件内容真实、健康,积极反映学院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

4、积极参加新闻信息通讯员的学习培训及办公室召开的相关会议,保质保量完成新闻信息宣传报道任务。

四、新闻信息通讯员的考核及奖励

1、要求通讯员每两周至少递交一篇新闻信息稿件,稿件体裁不限,包括新闻、通讯、散文、评论、报告文学、纪实、侧记、图片等。要求主题鲜明,文笔通畅,内容充实、生动,具有思想性、时效性和可读性。并要求用电子文档上报至学院办公室主任邮箱:627049570@qq.com;同时将打印稿送交办公室。办公室每学期末举行一次信息通讯员工作总结,根据通讯员在校外媒体、校报和学院网站刊发的稿件数量、质量,履行通讯员职责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2、学院对新闻信息通讯员年终工作情况评定结果进行通报,对评选出的年度 新闻信息宣传工作标兵优秀新闻信息通讯员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旅游与规划学院党总支

201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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