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中级职称推荐要求,我院职称推荐小组于2021年3月9日在2418会议室对本年度申报中级职称教师的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的材料符合评审条件。根据申报人员的综合业绩,经我院职称推荐小组会议讨论,同意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工科组(1人)
第一名:张宇华
公示期为2021年3月9-11日。公示期间,如果有疑问,请联系学院推荐小组,联系电话:0375-2077263。
旅游与规划学院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