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25文章来源:旅游与规划学院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4〕81号)精神,现将做好2015年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补贴对象和范围:
      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普通高等学校积极求职且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和残疾的2015年毕业年度毕业生。
      发放原则和标准:
      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发放标准。按1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申请材料具体为:1.申请人所在家庭父(母)亲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须提交(1)低保证复印件、低保发放领取存折首页复印件、最新一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本页复印件,证明家庭成员父(母)亲有享受低保人员且确认正在享受低保的现状。如果没有低保证或领取存折的,须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属于本辖区享受低保人员的证明、(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材料包括:带派出所印章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家庭享受低保人员页、申请人本页。要求户口本户号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为同一户号。如果不在同一户号下(含已迁出户口的),须由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父(母)子(女)供养关系证明,证明申请人和低保金领取人系同一家庭且具有供养关系;2.申请人本人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仅提交身份证明和享受低保的证明(或最新低保金领取记录证明);3.申请人为残疾毕业生的提交《残疾人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4.以上申请人员须统一填写并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5.以上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复印件时均须由所在院校审验原件,严格把关。申请人既持有《残疾人证》,所在家庭同时又享受低保待遇的按其中一种情况申报即可,不得重复享受求职补贴。
      请各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准备材料,于2015年1月4日前把材料交到2421办公室,以免耽误申报。各位同学需要交的材料除了申请材料还有附表1,附表2和附表3。
      附件1: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表2: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拟发放一览表
      附表3: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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