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我党发展党员的基本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加强我院学生党支部建设,规范优秀团员入党工作的程序,履行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五、六、七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入党流程如下:
1. 团员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有入党志愿的团员大一开学一个月之内(新生军训期间)向党组织提出申请,以班为单位统一上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
(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自己的政治信念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主要情况;
(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以及今后如何以实际行动入党。并附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入党申请书要配有封皮,封皮上注明“入党申请书”、申请人、申请时间、所在专业、班级等,申请书内容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入学初未提出入党申请的团员也可在思想成熟后不定时的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
2.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参加过团校培训(团校培训由校团委主办,每学期举行一次,凡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员均可报名参加,没有名额限制)并顺利结业,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对象(详见附录),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班内投票选举(实到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赞成票超过有效票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再经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 培养教育(党支部)
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重点培养,培养考察期至少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组织部分优秀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培训,吸收参加一些党的活动,要求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并要求至少每季度写一次思想汇报。
4. 确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一般必须具备一下条件:
(1)经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2)规定的教育内容(团课、党课)完成;
(3)思想道德、学习工作等方面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推优的工作程序是:召开团员大会,由团支部书记介绍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符合党组织考察要求的团员情况;全体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和表决,赞成票要达到班内团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支委会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意见讨论决定,并报党总支复核,经校团委审批后,由团委向党组织推荐。
5. 确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申请人、党支部)
入党介绍人可以自己邀请熟悉自己情况的正式党员做自己的入党介绍人,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本支部正式党员担任其入党介绍人。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向党组织做出负责的报告。
6. 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党支部、党总支)
政治审查的内容,主要是入党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对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主要是了解其父母或抚养其长大的亲属以及联系紧密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与本人的关系等。
7. 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党支部)
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通常包括一下几个程序:(1)召开座谈会,找若干群众集体座谈对发展对象的意见;(2)民意测验,并征求辅导员和主要任课教师的意见,进一步了解发展对象的平时表现。(3)进行公示,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现任职务、主要经历、申请入党的时间、支委会意见等)通过海报、公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公示的期限为一周,对于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如与事实不符,不影响其入党;如发现问题,应暂缓发展,如问题较严重,应不予发展。
8. 整理有关材料(党支部)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情况,对条件成熟的发展对象,起草支部意见,并整理其有关材料(主要有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鉴定表、党校学习结业证书、思想汇报、自传、政审材料、团支部”推优”材料、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辅导员和主要任课教师意见等),一并报上一级基层党委或党总支审查。
9. 填写入党志愿书(申请人、介绍人、党支部)
党支部要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志愿书由本人填写,介绍人做指导,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写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党支部要对志愿书进行审阅。
10.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做出决议(党支部)
支部大会通常的程序是:支部书记或委员主持,宣布会议议题和要求;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全体与会人员起立,唱国际歌;申请人宣读自己的《入党志愿书》;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情况;支委会介绍情况,通报公示结果,并提出初步意见;支委会提请大会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申请入党人表明自己的态度和今后的决心;有表决权的党员采取举手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宣布表决结果;支部书记作总结讲话,对申请人提出要求。
11.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党总支)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反馈支部意见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意见。
12.经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党委组织部)
支部将党员大会讨论结果报党总支,党总支统一上报党委,请求批准。
13.入党宣誓(党支部、申请人)
支委会宣读参加宣誓新党员的名单,宣誓人面向党旗宣誓,并要求预备党员代表表决心。同时申请人填写《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
14.经一年预备期考察,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积极参加党的生活,同时要比入党更严格的要求自己,克服自己的缺点,更快的进步,同时定期接受党组织的审查,按时写思想汇报。预备期满之前一个月应提交书面申请。支委会对其预备期的表现、优缺点进行全面的、实事求是的分析,讨论决定能否按期转正。
15.召开转正大会(党支部)
预备党员宣读自己的转正申请,并对自己预备期间表现进行总结;介绍人对预备党员的表现发表自己的意见;支委会介绍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大会讨论;正式党员举手表决并宣布表决结果。
16.审批、备案(党委组织部)
党支部将大会表决结果报党总支,党总支上报党委组织部,党委审批,对转正党员进行登记备案。